英语学习 战术篇 八、语法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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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语法的误区

    别在乎语法,除了语法学家,没人全懂语法。作为学习使用英语的人,入门的时候,不用特定关切任何语法;中级的时候,可以就当前学习的某内容,适当弄弄语法;高级的时候,如果有兴致,可以概括一下语法。不管初级中级还是高级,只要在学习文章段落和句子,我们也是同时在自然地学习语法了。所以我们的问题不是学不学语法,而是如何少费无端气力别揠苗助长般地让语法成为你的梦魇,特别是别把自己陷入那些令人恐怖的语法术语之中。而无论是初级或中级甚至高级阶段的学习,你都可以不知道语法术语。其实语法是门了不起的学问,不过除了立志想研究和当个语法学家,你可以对语法不太较真。对语法感兴趣,恐怕得先学好其语言,而学好语言在初级和中级的时候,不到十分必须,恐怕还真得躲着点那相较于听说读写译等方面似乎更枯燥、更抽象,也许也是更难懂的语法。

    一句话,只有会听、会说、会看懂和会翻译许多话语,即对英语有了大量的感性认识以后,你才有更大的把握对语法进行哪怕是稍微细致点的学习和研究,在这之前任何过早和过深的介入,都会使你感到极其吃力,费力不讨好。

    可是我们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逐步恢复有秩序的教育而重新开始英语教学以来,令人吃惊地反其道而行之。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使我们的英语学习者们遭受了大量不该遭受的罪。如果说当初我们不愿或无法直接拿来那些不错的但却是“帝国主义”的教科书,我们中国人只好自己编书并用于教学,而我们的写书者们几乎是从第一课就写进了过多的语法如什么叫“开音节”、什么叫“闭音节”等,开了个不怎么对劲至少是很值得商榷的头。经过了这么多年,时代变迁,我们却仍然这方面没什么改进,令人难以理解。其实国外的英语教材不这样,那些教材只是在配合学习有血有肉的句子时顺便告知语法。这种告知温柔得很,并不夹带过量和吓人的术语讲解及大量的练习。而中国人编写的教材不是在告知语法,而是在分析语法和研究语法,而且有太多的教材有用语法和语法练习来凑字之嫌。因为语法说起来可以没完没了,语法练习更是多得很,可以方便地编凑或搬抄,想凑多少字就能凑多少字。就是说这些教材有意或无意地把对语法的关注份额扩大到了喧宾夺主的程度,使学习者们觉得在那些语法和语法术语里摸索和攻克才是最正经地学习英语。这种“正经”的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几乎人人被卷入而变得越发不被怀疑,它似“谎话说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一般,变得越来越正统和强大,也鸡生蛋、蛋生鸡般在一茬茬地规范着、禁锢着、影响着和伤害着我们的教师和学生。

    也有不同的呼声,比如提倡多听说、少语法等,但这种呼声只是个别时候停留在报刊的版面上,像偶尔溅起的水花,在浪潮中永远被忽视。

    而在这滚滚潮流中,不时出现的那种“攻克”语法的胜利与骄傲感湮没了静下来理智思索问题的可能。我们的战利品是能够谈论诸多英语术语的诸多的中学生和大学生们。尽管英语话语中的听说读写译错误百出,但他们却几乎总是能用语法问题把我们请来的母语是英语的外教们问住。

    可是你为什么要学习英语呢?你愿意像外教那样,自如地使用和享用英语而对英语语法不怎么懂得甚至不如你懂得多,还是不会使用和享用英语,却总在“同位语从句做主语”等听起来很有学问的术语中消耗此生呢?

    细想起来,有点滑稽。如果你要把学习英语分成“单词”、语法、听力、翻译和练习等,那我们的现状是起早贪黑地“背单词”,锲而不舍地抠语法,不屑一顾地弃听力,驴唇马嘴地滥翻译,魔魔怔怔地做练习。

    再细想,也许要笑出声音来。讲句子的种类和结构,讲语法术语,我们许多学习者可以充当外教的老师。不过这样的可笑马上就会转变成苦笑,因为想到我们中国无数英语学习者们特别是孩子们所做的无用功,乃是多得叫人落泪,痛得令人顿足。

    不是说我们可以不懂和不学语法,而是说如果我们会听、会说并且懂得话语意思就可以了,我们就已经达到了目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已经学习了语法了。当你使用英语的时候,或者对于学习者,当你在听、说、读或者理解英文文章和句子的时候,你已经感知或运用了语法,比如词汇在句子中的形态和句法变化等。当你能听、能说、能懂某句话语的时候,你就不仅懂得,而且是在运用语法了,只是你也许不知道那些语法术语而已!

    我们中国人都能说自己的中国话,都在交流,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话中的“主谓宾定状”呢?自己小时候母亲和你说话的时候,教过你几次语法吗?如果你也已经做了父母,你和自己学话的宝宝说话的时候,又在乎过什么是宾语从句吗?你此生又有过哪怕是一次,顾虑起与学话的孩子说中国话的时候,不给他讲语法孩子就学不会中国话了呢?

    母语是英语的人们,也和我们是一样的,他们当中又有几个懂得自己语言的语法呢?

    既然中外都是如此,那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在英语教学中非要把语法横空出世般架在所有人的脖子上呢?

    不过也许有人怀疑虽然中国人学习中国话不用刻意学习语法,外国人学习外国话的时候也不用刻意学习语法,但在中外交流的时候是不是就得学了呢?

    可庆幸的是您大可不必顾虑,语言间的某个层面上相同性或许甚至大于它的相异性,至少中文和英文看起来很是如此。这可真是上天赐予我们全人类共同的无与伦比的礼物。比如中文“她是个好老师”这句话,用英语说是这样的:

    She is a good teacher.

    中英文结构一模一样!

    在此句话的基础上稍微复杂点的“我们都觉得她是个好老师”呢?

    We all think she is a good teacher.

    也一模一样。

    “我告诉他别干。”

    I told him not to do it.

    还一模一样。

    “她说她不想回到她自己的房间”

    She said she didn't want to go back to her own room.

    仍然是一模一样!

    看来上天没给我们人类交流设置太大的障碍,所有语言根基层面的一些基本特征我们自然具有而且基本一样。如果我们对上面的四句英语和任何其他的英语话语听得懂、说得会,也知道是什么意思,那我们为什么要关切诸如第一句是个系表结构,第二句是个复合句,第三句含复合宾语,第四句中有个动词不定式短语呢?你不觉得不教给你这些英语语法术语你一身清凉,教你还考你你就不禁有点哆嗦吗?

    你要是回答没哆嗦,那是因为你知道得少,乃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天高地厚”也。俺这里这么多的学问,告诉你一半你不哆嗦就不错了:

    第一句话是个简单句,She是人称代词做主语,is是系动词做谓语,a good teacher是表语,所以这样的句子叫系表结构,而其中a叫不定冠词,good是个形容词做定语修饰teacher。

    第二句因为是大句子套小句子,叫复合句。she is a good teacher这个句子做大句子的宾语成分,具体是做大句子中的谓语及物动词think的宾语,因为是句子,又属于大句子里的一部分,有从属的意味,所以叫从句,是宾语所以叫宾语从句;大句子主语部分是we all, all是代词做同位语。

    第三句话大结构是主-谓-宾,I是主语,told是谓语,him not to do it是宾语部分,not to do it是宾语补足语,由不定式的否定形式组成,所以told的对象不是简单的宾语,是复合而成,叫复合宾语。

    第四句也是个复合句,大结构是个主-谓-宾。She是大主语,said是大谓语,或者也可以认为是大谓语部分的主要动词,she didn't want to go back to her own room是大宾语。宾语是个句子,叫宾语从句。从句也是个主-谓-宾结构,主语是she,谓语是didn’t want,宾语是to go back to her own room,这个宾语是不定式to go打头的,不是句子是个短语,所以叫不定式短语做宾语,而不定式就是动词不定式,动词不定式有动词的特征,所以可以有自己的宾语。如这里的to her own room;back是副词,back后边的to是介词,own当然是形容词,用来修饰room。

    没有人脑袋不大的。可怜我们的孩子们如何能在众多大讲特讲语法的老师们的课堂中活下来。也许现在你已经更清楚地感觉到,不讲语法你学得挺好,讲些语法你似懂非懂,多讲语法你彻底发蒙。

    这便是我们对语法的误区,这误区体现在多方面,也相当严重,我们把它们归纳一下,你在学习英语的时候,要避免或少进入这些误区。

    误区一,语法学得太早。

    作为老师,可别教了学生三句话就开讲语法,显得自己很有水平似的。作为学生,当你能选择或能做主的时候,千万别刚入门英语学习,就关切语法术语。一定要大量地学习了活生生的句子才可涉及点语法。语法是讲结构的,没看过许多同样的和异样的具体句子,想进入到抽象领域研究其结构谈何容易?当你知道

    What is your name?

    是“你叫什么名”的时候,有必要知道和被告之name从语音角度是开音节吗?当你刚学会

    I am a student.

    是“我是个学生”的时候,知道am是系动词有什么好处吗?当你刚会说

    I don't know.

    知道它是“我不知道”的时候,让你马上也知道什么叫“行为动词原形之否定”,有必要吗?

    学习英语的入门阶段就学或被迫学语法,就像小孩子刚会说“妈妈我饿了”的时候,非让他知道“我”是主语一样荒唐和无任何意义。如果还得考核孩子,那就是残忍了。

    误区二,语法术语抠得太多。

    当一句地道英语呈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它也就已经呈现出了相关语法,比如说各个词汇的顺序,比如说动词的形态,我们会听、会说并且懂得其意思就行了。而当你会听、会说并且懂得其意思的时候,你也已经同时懂得了语法。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知道或者特别关注一下语法,但我们还是初中级的学习者的时候,完全可以少知道甚至不知道或者至少暂时不知道语法术语,因为知道它们差不多是百弊一利。比如“她说那是本垃圾书,我可不想看”这句话:

    I don't want to read the book that she says rubbish.

    你明白意思,会说、会听就可以了。我说初学的时候老师不用特别讲语法,特别是别讲语法术语。除非你面对的是程度已经相当高的学习者,而你的个性又驱使你非要讲点语法(我们当允许甚至鼓励教师的个性存在,那才会有比较,也有助于向上),或比如是在上语法课。否则that she says rubbish这部分是定语从句没有必要告诉学生。而它是个“限定性定语从句”这样挺唬人的语法术语现在就告诉你面前的这些初级学习者,恐怕对学好如何使用英文意义极其有限。非要说点什么,可以简单而温和地说点如下的话:

    “book后边那些话解释它是怎么样的一本书,that是对这个解释的提醒。”

    我说过,对大学四年级英语专业的学生和同等程度的其他人,也许可以开门语法课,讲点术语,对语法进行点归纳总结。对其他人,语法术语说得越少越好。

    这是对老师而言。对于学习者,如果不想钻研语法,几乎没有必要在整个学习英语的初中级和中高级阶段单独为语法而学习语法。到了高级阶段,如果有时间,又愿意,可以理一理语法。再看一例:

    We students don't like it.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学生不喜欢它。”

    诸多这样的句子意思简单明了,听懂、说准,明白意思就完全可以了。要是老师非要告诉你students是“限定性同位语”,是不是画蛇添足呢?能不能把你吓住呢?而你如果不是位立志当语法学家的自学的学生,找人或翻书非要弄明白students是什么语,那也许没人敢说你是吃饱撑的,只能说你是“精力过旺”。

    再看一例:

    To learn hard doesn't mean to learn foolishly.

    话的意思是“用功不等于傻学”。多么简单明了。但如果我像下面那样教你,你愿意听吗,如果我再进一步要求把那些语法术语都搞明白我下周考你,你没被吓住吗:

    “动词不定式短语To learn hard做句子主语,其中hard是副词做状语修饰不定式To learn。另一个动词不定式短语to learn foolishly是句子的宾语,它是前边谓语及物动词mean的对象,谓语部分doesn’t mean是行为动词原形的否定式。Foolishly当然也是副词做状语,修饰它前面的全句子里的第二个不定式to learn。”

    英语里的许多语法术语我们可以不知道,或是可以少提及,那我们的英语学习就会清爽多了。多年以来,语法术语聚积所产生的高温,一直置我们的学习者们于燥闷和窒息中。

    误区三,语法抠得太细。

    我已经说了,当你学习一句英语的发音,学习会听得懂,会正确地说出去,学习懂得这句话的意思的时候,你已经同时在学习英语的语法了。虽然你可能没意识到你也在同时学习语法,但词汇的发音、词法和句法等已经以它们具体而实在的形式,现实地体现在活生生的句子当中。脱离了具体句子,当然也就不存在语法。这很像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他说没有了物质就什么都没有了,也包括时间。很相同并有意思的是,我们常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只管感觉和过活,也许还有体会这事态炎凉,极少关心宇宙的膨胀和暗物质的存在;正如我们说话的时候,并不关心我们说出的是简单句还是复合句。那么当我们的目的是懂得并使用英语的时候,为何我们非要对语法抠得那么细?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当你不懂得某句子的意思或者弄不清该如何表达的时候,如果学习些相关语法能切实地解决你的具体问题的时候,你才当学习它。这种模式的学习意味着从来不应当对语法细抠和死抠。以实用尺度来对待任何事物,那这种对待一定会是最适用和最简明的了。如果它也挺复杂,那它则是简明当中的必要复杂。我们对英语语法不是应当不知,而是应当够用则止,这个界限以外的则是研究了。而对语法这门了不起的科学的研究如果不是你的目的,那你是在浪费你的时间。反过来,想研究语法,你必须先得心应手地掌握其语言,而在学习和掌握语言的过程中,即你还是个语言的初级或中级的学习者的时候,对语法抠得过细导致的学不好语言本身会拉长甚至摧毁这个过程。

    She said trying to find him would not be easy.

    这句话的意思是“她说想找到他可不容易”。如果你看到了并懂得为什么trying不是try,是加了ing的,就可以了;也知道would not be easy是“不会容易”也就可以了,而想弄清楚它们是什么句子成分就显得多余,不是吗?

    He did not know which book she really liked the best.

    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不知道她最喜欢哪本书”。我们请的英语外教里少有人关心which的词性和the best的成分,你呢?

    再一例:

    Learning much grammar, he said, is wasting your time.

    “他说语法学得太多是浪费时间”。

    其中的he said你当然知道其意思是“他说”了,那想知道它是什么句子成分吗?

    有的人也许对这句英文话的内容,即语法学得太多是浪费时间,有不同意见,但更多的人也许赞同。你呢?说一千道一万,你抠过甚至懂得中国话的语法吗?没有,那你为什么中国话也说得那么好?

    误区四,语法练习得太多。

    很明显我们许多老师的头脑中抱有条虚幻的真理,就是不好好练习语法不行。当然他们对学生们施加的大量练习使得许多学生烦躁甚至惊恐,但也让学生们不敢怀疑做大量的语法练习不是在做正事。我说过有的教材用语法凑字数,那如果教师对此不删减,学生们也没办法。但另一方面,不少老师在教学中抠起语法来,的确是乐此不疲,否则一个好老师是会以各种方式,比如就少做语法练习等,来抵消差教材的影响的。

    大量的学习文章和语句,与时而梳理一下语法的比例,我看应当是20:1或30:1或更大比例的问题。理解了文章和句子,你就已经懂得了其中的语法。对某现象很常见和极其熟悉,才构成对其梳理和概括的根基。可我们长期以来的英语教学,对语法的关注量简直大到了与文章和句子1:1甚至更甚。买资料、找材料、印练习题这些做法风风火火。

    这个燎原烈火中可恨可笑的一股,是我们的“介词填空”。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对它如此情有独钟,好像大量的介词填空练习最正经,是天经地义,最当占据英语学习的半边天。这介词怎么这样幸运和倒霉?

    我要告诉各位学习者,你练习的那个有介词的句子中的介词你会不会,是你是否学习得足够多,看没看过、学没学过那个句子和同类句子的问题;是你那个句子整体上是否就会说的问题;是甭说其中的介词,是句子中所有的词你都会填的问题;不是你根据什么语法来猜想什么地方当放上哪个介词的问题。比如“她死于癌症”,你学过,当然你会说:

    She died“of”cancer.

    比如“她撒谎挺在行”,老师和你聊过此话你因而也学过,当然知道可以说:

    She is good“at/in”telling lies.

    比如中文“我在街上走”。你在书中看过这句话的英语,自然很清楚可以说:

    I am walking“on/in”the street.

    换句话说英语是个看多了听多了学多了用多了自然就会的问题,而且是同时会整体的某个单元,比如是某些词汇的组合甚至是完整句子的问题(怪不得“背单词”者难以学会英文),不是看其中哪个词汇特别是哪个介词漂亮的问题,也不是掷色子随机抽取并填上个空缺的问题,也不是买上衣仔细挑选看哪件合体的问题。它完全是因为你百分之百地熟悉,从而就简单知道的问题。你会了就是会了,怎么变化也是会,把整个句子的任何部分抠掉而让你再填你还是会。比如把上面三句英文话中引号部分去掉(就是把那几个介词抠掉,为什么非得抠掉它们?)而问你该填什么,那对你不就犹如用中文的“马上”来造句一样简单而没什么意思吗?况且你还清楚地知道上面第二句和第三句话中的所谓介词至少有两种选择,知道用哪个都可以,因为你就是学过,就是会。你会的,怎么都考不住你,你不会的,胡猜乱想也难蒙对。英语一句话中可能有诸多词汇,它们是有血有肉的语言整体的不可分割的单元,当然可以认为它们是等同重要的单元,否则缺少了哪个单元那句话就不是那句话了。那为什么我们的编书者和老师们偏偏要拿出介词来练习呢?如果你句子的其他部分都懂得,那你自然也就懂得其中的介词。句子中的所有词汇以其特定的组合方式构成语法,构成统一和谐的一个整体;而一个特定语言环境中的某句话,其合乎意思逻辑和语法逻辑的整体的某部分,因受到其他部分的制约而几乎成为唯一。那么当这个部分缺失,人们自然知晓缺失的是什么。所有的语句都是我们熟悉的,否则你说出的话便是新鲜话或不通顺的话。比如:

    他说他很(),还没吃饭。

    恐怕人人都知道括号里的当是什么字吧?把这句话换个样呢:

    他说他很饿,还没吃()。

    你就不知道了吗?如果再换个样,变成:

    他说他()饿,还没吃饭。

    那你一定马上知道填上个“挺”或“很”都行吧?瞧啊,你甚至很清楚地知道两种都对。

    英语也是如此,人们什么时候说什么话通常很确定,话中的任何部分由于受其他部分的制约也很确定。也就是我们如果会说话,就是会说整个的话,会表达什么意思,就是能够用某些话语来表达。那作为学习语言,我们应当把精力放在多学话语上,而不应当放在从话语中剥离出来的某个特定部分中。这个特定部分放在什么话中可用,你没见过那句话是不知道的。语句是学来的,不是用其实你从未掌握的语法来编撰的。

    介词得单拿出来,那名词呢,动词呢,形容词呢?语句中的哪一部分不重要?至少在初中级阶段,英语教学的主导方式,当然应当是“教给”和“告之”,而不是让不会的学习者们去苦思冥想。对于学习者而言,同样的道理,你应当做的,是多看多学现成句子就是了。须知我们有时候要练习,要“温故而知新”,但其目的是让你对学习过的东西再浏览一遍,不是让你对着不会的内容发愣。

    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教学中另一个令那些程度不够的学习者们头疼和“恨之入骨”的现象:让他们做不少汉译英练习。当人们苦思苦想,哆哆嗦嗦用一个小时创造出六句话,却发现五句半都是错的时候,这种练习有什么意义?我们应当做的是直接地教授和学习那六句话,对吗?更可叹那压在人们头上错误而又成型的英语教学理念,仍然没敢让人们发誓不再做这样的练习。其实我敢发誓如果你不做这样的练习,你肯定比那些总做这样练习的人早学成英语。

    误区五,语法被考核得太多。

    在我们中国的英语教学中,多练和多考自然是对孪生兄弟,而且考也是针对语法最多。垃圾般的练习材料铺天盖地,考试的次数也如洞穴中的蚂蚁。我们要学好的“好”字中,包含效率的意味,那对于学生,老师当多做的,是“告诉”和“教给”,而不是总指出“你怎么还不知道”。特别是当学生们还处在初级和中级阶段的时候,更该如此。而事实上直至高中毕业,学生们对英语学习而言都是初中级阶段。学习英语特别是在其初中级阶段不是对科学问题的探讨,而是对种事物的熟悉。教学中应当少问学生“为什么”,而是多告诉学生“就这样”。学习者们也同样,你要多知道怎么说,少问为什么这样说和为什么不那样说。

    所以我们的考试太多从哪方面讲都说不通。英语学习是熟悉、模仿和懂得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不需要考试。但如果你需要教学评价,并且一定要以考试为形式,需要的时候进行一次就是了,那学习者学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嘛。考试自然有助于知道哪里还不会,但考试频繁了,等于频繁地知道哪里不会。

    另外,这样的考试就是被考的人每次都得100分也没有意义。因为如果我们把英语内容量比做100份的话,我们应当做的是一个劲地多学,怎么也得学到第90份,然后或许可以测验一下,看看大家学得怎么样。可刚刚学了6份就接连开考是我们某些英语教学中的一个通病。当我们学到了第12份的时候,往往我们已经被考了18回了。总共100份的内容,我们不是奋勇直前,而总是浪费时间并停滞不前地总考前12份,就算我们每次都考得100分,又能有多大用处呢?人生精力有限,总在前24份内自己翻跟头或是被迫受折腾的,不管感觉多么良好,永远也学不成英语。

    考试多了就是浪费时间,自然是没有学习效率可言。而且对教和学中所产生的问题,包括老师们的问题,往往都会反映到被考者考试结果的不如意上。但这个不如意却总是让学习者们觉得自己无能。而且这样频繁的不如意对处于不知中,然而却是无辜的学习者们的自信心是个沉重打击。二者加一起,即信心被打击和学习无效率,本来可以很健康地进行的英语学习,如何能不被剧烈地扭曲?

    而像我前面说过的,遗忘从某种角度讲是种美,而且它是如此自然地发生,所以是种自然美。总考试改善不了学习,也不能打破这种美。况且凡是学完的,都可以忘记。如果它日后不被涉及,甚至就都应当被忘记。我们人类的头脑很自然地丢弃不用或很不常用的东西以腾出空来装新东西,不就是种令人赞叹的自然美吗?

    以上我们谈的是如何看待英语学习中的语法,以下让我们来极简单地梳理一下语法。语法内容很多,包括语音、词法和句法。但我下面只是从最实用的角度梳理,而不是面面俱到地讲授。并且我要以“你”为中心地,即以你自己想说什么话为角度地,挑最常用而概括地,尽量不提烦人、恼人和吓人语法术语地来梳理一下。换句话说,我要非常人性化地梳理一下语法。当然如我所说,初级和中级的英语学习者们可以不特定关切语法,特别是语法术语。所以你如果选择日后再看看以下部分也没关系,以后想主动梳理或是需要参考语法时,再看也不迟。

    一般说来,除了有上下文环境而说的简单话甚至是一二个字,如“好”、“当然”,甚至“哦”等都算完整句子以外,一句话里总要有动词。就是说人们用动词来描绘事物,来表达。人们也自然想知道事物发生的时间。因为一切事物都可以被认为是在变化之中的,我们对事物的关切,也可以说是想知道当前这个变化中的事物处于它变化过程的哪个阶段,简单说就是哪个状态。也就是说,我们关切的是“什么时间发生了什么”。这是种二维的关切,构成了一种二维世界。一维是时间,另一维是状态。

    现在我们把时间一维分成:将来,现在,过去,更早的过去。

    把状态一维分成:一般情况,正在进行,已经完成。

    四种时间和三种状态的交叉是:

    很有意思。也许我们的划分法不十分科学,但按照我们的划分法,二维世界中的“什么时间发生了什么”一共有十二种可能。我们暂且把它叫做“时间态”。

    这样的划分怎么样,我们不妨用中文试一试。请注意语言是交流的工具,是为了你我他,所以没有人可以规定你必须说什么,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也完全不是按照语法你应当怎么说的问题,而是人们把你的说法,也即大家都懂得,大家共同的说法记录和归纳研究而成为了语法科学。当然,你如果脱离了大家都懂的说法,那大家也就不懂了。所以我们从小起,就是把那些听来的大家都懂的话用到的合适的场合再说出去。而用这种大家都懂得的方式交流,便是以通用的话语模式说话,也即以普遍接受的语法模式说话。

    现在请你选择一个事物来说。我们假定你要说的事物是“某人睡觉”,也假定你要表达这个事物各个时间的各个状态(为方便起见,我们把每个“时间态”编上号,横向排,第一行第四列为4号,第二排第四列为8号等):

    (1)他两小时以后要睡觉。

    (2)他睡觉。

    (3)他昨天睡得挺好。

    (4)他以前当然天天睡觉。

    (5)他明天半夜应是正在睡觉。

    (6)他正在睡觉。

    (7)他昨天下午在睡觉。

    (8)有人昨天告诉我他前天早八点还在睡觉。

    (9)他明早六点会睡醒。

    (10)他睡醒觉了。

    (11)他昨早七点睡醒觉。

    (12)据说前天早上四点他就睡醒了。

    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出,(1)用这些“时间态”我们基本可以表达一切,表达起来也不复杂。当然这是基本内核,其他许多时候也许我们需要用更多的词汇来表达更复杂、更细腻的事物或情趣。(2)有些“时间态”不太常用,可与其他“时间态”合并。(3)不同的时间和状态中文可用为数不多的词汇来表达,如:正在,完了,仍在,持续,刚刚,昨天,前天,明天,将来,以前,以后,等等。

    现在我们来看看英语。英语也是一样的:可以简单地用有限的几种方法来表达几乎一切。所以说英语语法相较其他不少语言,是相当简单的。除了和汉语一样,可以用加说其他词汇来表达各种“时间态”外,英语主要用动词的变化来表达不同的“时间态”,并且也是用有限的几个变化。

    为方便举例起见,我们假定你想分别用英语说如下四项事物:

    第一个还是“他睡觉”。

    第二个是“你吃饭”。

    第三个是“他们跟随你”。

    第四个是“我是个学生”。

    请一定明白所谓动词的变化,是你想要说的话中所用到的动词的变化。这四个你想说的事物中,你用到的英语动词分别是sleep, eat, follow, be,用到哪个动词是说话人的权利,可不是什么语法规定。也别忘了现在我们要学习和理顺的主角是你,你现在是主角,是世界的主宰,所以我们的思维方向是:

    “你想表达什么,可以那样说”,而不是“根据语法,你要这样表达”。

    不过为了方便,我们下面把你四项事物的各种“想要表达”排成上面表格中“时间态”的顺序。

    1.一会儿、以后,或将来会发生所说事项

    那你可以简单地用shall或will放在动词前面:

    He will sleep for a while.(他会睡一会儿。)

    You will eat a good meal.(你会好好吃一顿。)

    They will follow you.(他们将跟着你。)

    I shall/will be a student.(我会成为一个学生。)

    2.事物的一般状态

    那你只要把动词根据人称变化一下:

    He sleeps well.(他睡得不错。)

    You eat.(你吃。)

    They follow you.(他们跟你。)

    I am a student.(我是个学生。)

    3.事物在过去发生

    那你就用所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式”来表达。每个动词的“过去式”怎么写、怎么读,好点的词典有标注:

    He slept well yesterday.(他昨天睡得挺好。)

    You ate a good meal last night.(昨晚你吃了顿好饭。)

    They followed you the day before yesterday.(前天他们跟着你。)

    I was a good student.(过去我是个好学生。)

    4.事物在“过去的过去”发生

    别忘了你是说话人,怎么说话是你的权利,现在如果你想要更清楚地表明某项事物,或者说是某个行为或某个动作,比其他发生在过去的一项或多项事物更早地发生,你就可以用本“时间态”的说法。而如果你不觉得有这种更清楚的必要,你则可以用“时间态3”或其他说法表示这几项事物都在过去发生,而你并不关心它们谁先发生、谁后发生。

    具体手段是使用你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分词”,并在这个过去分词前加个had。注意这个had此时并没有任何话语意思,它只具有结构上的功能,可以理解为它是本“时间态”的标记的一部分,另外部分是你用到的动词其本身的词形变化,比如本“时间态”的变化是把动词变化成其“过去分词”(sleep-slept)。不同的“时间态”都有各自不同的标记,不是挺自然且挺应该的嘛。所有“时间态”中围绕着你所用到的动词而添加上的其他辅助性词汇,都是这种“标记”。有时候这种标记不用和动词的变化共同构成,比如“时间态1”就是这样,它只有will本身,你用到的动词没有变化。而你用到的动词本身不管做了什么样的形态变化,如本“时间态”的变化和“时间态6”中后加ing等(sleep-sleeping),其意思该是什么还是什么,并没有变化。

    一个动词的“过去分词”怎么拼写,词典中也有标注。

    He had slept for 3 hours before he came here.(他来这前睡了3小时。)

    你这样说话,很清楚地告诉别人,“他来这里”和“他睡觉”是两件事情,而且都在过去发生,但“他睡觉”在更早发生。

    I told them you had eaten.(我告诉他们你吃过饭了。)

    “我告诉他们”和“你吃饭”是两件事,而且都在过去发生,但吃饭在先,更早。

    I knew they had followed you the other day.(我知道他们那天跟了你。)

    “我过去就知道”是件事,“他们跟你”是更早的一件事。

    I had always been a very poor student before I won the lottery.(中彩之前我从来都是个非常穷酸的学生。)

    中彩是以前的事情了,没有它我“更以前的穷”是改变不了的。

    5.一会儿、以后,或将来,某件事情会发生着

    那你用所用到的动词的ing形态,前面加will be,如果说的是“我”或“我们”,也可以用shall be:

    He will be sleeping when you drive home tomorrow.(明天你开车回家的时候他会是在睡觉。)

    You will be eating your meal the same time tomorrow.(明天这个时候你也会在吃饭。)

    They will be following you if you wish so.(你要是希望如此他们会跟着你。)

    I will be being a student next year.(?)

    这句话显然很别扭,是因为恰好你用到的动词是be。别忘了上面刚讲的这里will be二词并无任何话语意思,只是本“时间态”的标记,而你用到的动词be(现在其形态变成了being)是有话语意思的,是“是”的意思;而“是”本身就有“处于某种状态之中”的含义。所以人们就把这句话改了。注意以后也许你还会遇到类似改动,是好事,因为它总是由复杂向简单改的。这句话被改成和我们的“时间态1”一样:

    I will be a student next year.(我明年就是个学生了。)

    可以看出,你想表达“按照打算好的那样以后会发生”、“按照安排好的那样以后能发生”、“按照计划以后会那样发生”的意思时候,本“时间态”是你的落脚处。

    6.事物正在发生或进行之中

    那你用你所用到的动词的ing形式,前面根据人称加is, am,或者are:

    He is sleeping.(他在睡觉。)

    You are eating.(你在吃。)

    They are following you.(他们在跟着你。)

    I am being a student.(?)

    这句话也显然别扭。基于和我们的“时间态5”一样的理由,我们把这句话改得简单点,和“时间态2”一样:

    I am a student.(我是个学生。)

    7.事物在过去正在发生着或持续着

    那你用你所用到的动词的ing形式,前面加was或were:

    He was sleeping at the time I got into the room.(我进屋的时候他正在睡觉。)

    You were eating when she came in.(她进来的时候你正在吃东西。)

    They were following you all around.(他们一直到处跟着你。)

    I was being a student.(?)

    别扭,那当然还是往简单里改,改成和“时间态3”一样:

    I was a student.(我是个学生。)

    8.事物在过去的过去正在发生着或持续着

    由于“时间态7”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能够很好地表达本时间态的意思,这个“时间态8”的表达手法与“时间态7”一样。这是件好事,因为我们可以认为没有这个“时间态”或认为表达手法合二为一了,总之是向简化方向发展。但为什么“时间态7”可以适用呢?

    仔细观察“时间态7”中各个句子,第一句“我进屋的时候他正在睡觉”能够通常由逻辑上表明进屋子之前他也在睡觉。在少数很必须表明“正在睡觉”发生在“进入屋子”之前的情况下,你可以用其他话语来表达,而不是变化动词。如要表达“我进屋之前他在睡觉”,英语可以简单地这样:

    He was sleeping before I got into the room.

    第二句也同样,“她进来的时候你正在吃东西”可以表明至少她进来之前的某段时间内你也是在吃东西,所以“时间态7”已经可以表达这个意思。但如果你非要更明确表达“吃东西”先于“她进来”,可以使用如下添加其他词汇的说法,而不是用动词变化的手法。可以这样说:

    Were you eating before she came in?(她进来前你在吃东西吗?)

    第三句“他们一直到处跟着你”里的“一直”有“再往前追溯也一样”的意思。而英语也由于只是出现了一个动作,没有比较,所以你认为动作是“相当以前”或“更以前”都可以的。

    第四句当然还是不用变化得更复杂,用“时间态7”足矣。

    9.到将来的某时刻,某事项已经完成

    大多数情况下,你用你所用到的动词的ing形式,或用与你用到的动词具有同样意思的名词,前面加will/shall have finished或者will/shall have completed。

    He will have finished his sleep by 6 o'clock tomorrow morning.(他明天早晨六点会睡醒觉。)

    You will have finished your meal by then.(到时候你就会吃完饭了。)

    They will have finished following you by March.(到三月他们就不跟你了。)

    “我是个学生”总是特别,你可以这样说:

    I will not be a student.(我不会是学生了。)

    I will no longer be a student.(我不会是学生了。)

    I will be a different man/woman.(我会变成另一个人。/我会改变自己。)

    都和“时间态1”吻合。

    10.某事物已经发生完了

    用你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分词”形式,前面加has或have:

    He has slept for 7 hours.(他睡了7小时。)

    Have you eaten?(你吃过饭了?)

    They have followed you those days.(那些日子他们跟着你来的。)

    I have been a student for 12 years.(我当了12年学生了。)

    11.事物在过去完成了

    用你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分词”,前面加had:

    He had slept for 7 hours.(他睡了7小时。)

    She knew you had not eaten.(她知道你没吃饭。)

    It was great that they had followed you for such a long time.(他们跟了你这么久真是太棒了。)

    I had been a student for many years.(我当了很多年学生。)

    注意到这个“时间态”的表现手法和“时间态4”是一样的吗?的确事物在过去已经完成了,和事物发生在过去的过去是一回事。因为逻辑上可以认为某事物在过去发生完了之时与现在之间还有段距离,而这段距离就是“过去”,在它之前是“过去的过去”,从而该事物的始末过程发生于“过去的过去”,如下图所示

    把“时间态4”里的四句话再拿来看看,也是这么个道理。注意所谓道理,是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罢了。

    这样,“时间态11”可以和“时间态4”重合。这是英语语法向着简单方向前进的又一例证。用我的话说,是好事。

    12.更早的过去事物已经完成

    与上个“时间态”即“时间态11”同理,那么“时间态4”的手法可以表示此意思。也就是说,“时间态4、11、12”可以合并为一,那么它们照样可以说成:

    He had slept for 7 hours.

    She knew you had not eaten.

    It was great that they had followed you for such a long time.

    I had been a student for many years.

    观察每句话。你用动词变化来表示某个动作或事物“以前完成了”,或者说是“以前发生了”,或者说是“以前发生完了”,但到底是多久远的以前并没表达。所以不管是刚刚过去,还是挺早的过去,还是相当久远的过去,你都可以用这一种动词变化法来表示。这又是一个英语语法其实是趋向简单的例证。它简单,对我们学习者当然是好事。

    而如果你想更清楚地告诉听话人事情到底多早以前发生和结束,你可以用添加话语等方式来表达。这和中文一样,中国话中我们不是可以说“刚刚过去”、“挺早的过去”和“相当久远的过去”吗?当然还可以说“早在1504年6月”,或“远在公元前7世纪”,等等。而英文呢,拿第一句为例:

    He had slept for 7 hours.

    只告诉了我们他曾经睡了7小时的觉,睡完了;但多久以前睡的和什么时候醒的没说。比照和体会下面三句话,它们用了更多的笔墨或其他手法来说明事物或动作的时空状态:

    He had slept for a while long before you came back home to cook.(在你回家做饭老早以前,他就睡了一会儿。)

    Years ago he used to sleep for 10 hours from eleven o’clock at night to nine o’clock in the morning every day.(几年前他每天要睡10小时,从晚上十一点到早晨九点。)

    In those days she could only sleep for four or five hours and she had to get up at four o’clock in the morning every day.(那些日子她每天早晨四点就得起床,只能睡上四五小时。)

    分别描述完各个“时间态”,我们发现其中的4与11和12可以重合,8与7可以重合。当初我说过也许我们的划分不怎么科学,但我们可以修改嘛。现在我把我们的“时间态”表格修改并简化成:

    这看起来干净利索多了,是吗?如果现在我们进一步把相对还不常用的再剪辑掉,我们的表格可以是这样:

    从用动词变化来表达各种“时间态”的角度讲,这是英语的核心了。少得剩下七项了。作为学习英语的人,你也许当欢呼和庆幸自己是在学习英语,因为它的语法相对和粗略地说是如此简单啊。

    不过还有三点值得一提。

    一是有种便利,请看下面句子:

    He started following you two hours ago, and he is now still fol-lowing you.(两小时前他开始跟踪你,现在他还在跟踪你。)

    He has been following you for two hours.(他已跟踪你2小时了。)

    We started eating in the morning and we are now still eating.(我们早上就开吃,现在还在吃哪。)

    We have been eating all the morning.(我们这上午一直在吃。)

    He began thinking about it a few years ago, and now he is still thinking about it.(他几年前开始思索这个问题,现在还在想。)

    He has been thinking about it for years.(他几年来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

    可以看出,这六句话中的第二句第四句和第六句是针对第一、第三和第五的简便说法。简便的形式是你用到的动词的ing形式,前面加been,再前面加have的适当形态,而表现的内容是把过去开始发生并现在仍在发生的动作合二为一。别忘了你是说话人,怎么说是你的自由,语法不能规定你,而你可自由运用语法,所以你想分开说就分开说,想简便缩合说就简便缩合说。就是说第一句和第二句是一个意思,你想说哪句是你的选择;第三句和第四句也是一个意思,但说哪句是你的权利;第五句和第六句是一个意思,你愿意说哪句是你说了算。这里你也许能体会到什么叫语言的丰富性。还请注意我们说have的适当形态当然包括had,体会一下下面这句话:

    I knew he had been thinking about it for years.(我知道他对此思索已经好几年了。)

    二是如何表达“被动”。你要用be(的适当形态)和你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分词相结合:

    He was beaten badly.(他被打得够戗。)

    He is being followed.(他正在被跟踪。)

    这句话既然中文表达出“正在”和“被”,英文也同样既is being,又being followed,但英文把两个being简化成一个了,不好吗?

    Your message has been sent.(你的信息已经发出。)

    这里中文有“已经”和“被”的意思,英文同样,有has been和been sent,当然英文又简化两个been为一个。

    三是所谓虚拟语气。英语语法中的所谓“虚拟语气”对学习者来说也许是最吓人和最复杂的了。但学习者可以换一个角度简单而快乐地认为这又是英语表述的方便之处。其方便之处在于英语用“过去”或者“过去的过去”这样“简单的手法”来表现一切非事实。这个“非事实”可以包括假设、虚幻、语气谦逊不定等。

    非事实当然过去没发生,那我就把你“虚幻”成已发生。这便是“虚拟语气”的精髓。看下面例子:

    If she comes, you may leave.(如果她来了,你可以走。)

    我们把“她来”虚幻成过去,就是把表示现在来的come虚幻成表示过去来的came:

    If she came, you may leave.(如果她来了,你可以走。)

    恭喜你,两句话意思一样,你已经会英语的“虚拟语气”了!注意语法由你选用,你怎么说话是你的权利。你不说第一句话而说第二句,可以理解为你想让听话人更清晰地知道你是在假使而已。下面两句话,同样道理:

    I would understand it more clearly if it really happens.(如果它真的发生,我会对其理解得更深。)

    I would understand it more clearly if it really happened.(如果它真的发生,我会对其理解得更深。)

    这第二句里把没有发生的事情,虚幻成在过去已经发生了,所以就把相应的你句子中用到的动词happen改成它的过去式happened,这不是很简单吗?

    我这里要再重复一遍,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模一样的,选择说哪句是你的权利,而如果你说的是第二句,可以认为你只是要更明显地表明你是在假设。

    还有如“假如我是你,假如我是他等,就会如何如何”等,道理一样。这些话用到动词be,只是约定成俗地把be“虚幻”成过去的时候,不管人称如何只用were而不用was。这又是个英语语法向着简单趋近的例证:

    If I were you, I’d leave.(如果我是你,我就走。)

    If she were I, she’d leave.(如果她是我,她也会走。)

    如果有的事项过去的确已经发生了,只不过发生成B,你现在要把它假设成A,那几乎无一例外,你想说的话是“假如当时A, B就不会发生,结果就会是C了”。那英语如何假设呢?观察下面各个句子:

    If you had told me, I would have acted differently.(你如果告诉了我,我会表现不同。)

    这样的句子里包含两个假设,一是事实是过去你没有告诉我,现在我把过去的事实做个假设,假设你告诉了我。即过去事实是B,我现在把它假设成A。二是“我表现”这个事,事实是我没有机会如此表现,但现在我做个假设,假设我如果有那样的机会,我就一定会、一定要如何如何表现,这是种愿望和可能。

    所以语法上的假设手段,是把头一个动作“虚幻”成为它过去已经发生完毕,就是把它“打入过去的过去”,当然就使用我们的“过去完成时间态”;而第二个动作既是假如也是语气,是本该“完成了的”,那就用我们的“现在完成时间态”,同时配合个表达语气的would或could:

    If she had come a bit earlier, he could have been saved.(假如她来得早点,他会得救的。)这里头一个动作是“她早来”,事实是她没早来,而我们现在假设她早来了;第二个动作是“他得救”,实际上他没得救,而我们是假设他得救了,我们真的愿意如此啊。

    If I had been there, you would not have felt lonely.(假如我在那,你就不会感觉孤独。)其实我没在,但现在我假设在啊,而你的孤独已经是事实,但我多么希望我当时在场而你不孤独。

    If you had cooked them a different dish, they wouldn’t have found out.(假如你给他们做的是别的菜,他们是不会发觉的。)你又做了同样的菜,真希望不是如此,那样他们不就不会发现了嘛。

    If she had stopped arguing in time, they wouldn’t have been that mad.(假如她早点住口,他们不会那么生气。)她为什么非要争辩,假如她没那样多好,如果这假如成立,他们也就不会生气,事实是他们气得够戗。

    看见了吗?这种说法是前半句用had加你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分词,把它“打入”“过去的过去”;后半句用would have或could have加你用到的动词的过去分词,表达这是种语气上的愿意。前半加后半这种结构看似有点复杂,但它却是一成不变的,学习者应当觉得它不怎么难才好。而如果对此都清晰,你便是登上了英语语法的最高点,英语语法对你来说绝对是小菜了。

    注意这种话多是前半句加上后半句,但你有时候会认为你只说半句话就足够了,那你就说半句:

    Well, if I had known it.(唉,假如我知道。/我要是早知道该多好。)

    You could have ruined it.(你很可能会毁了它啊。)

    Couldn’t have been better.(没法再好了。)

    所谓“虚拟”还可以表达礼貌和谦逊等。现在比照下面两句话:

    I think it is moving.(我觉得它在动。)

    I’d have thought it was moving.(我觉得它在动。)

    第二句英文表示出说话者态度上的谦逊礼貌,比如对面听话人是位师长啊等,也表示说话内容上的不确定性即可商榷性,表示出“我这样说也许不对,也许我没看准”等意味,还有口气上的婉转等。这是所谓“虚拟语气”所能涵盖的另一范畴。手法上把is“打入过去”变成was,把“直来直去,十分肯定”的think变成很“温柔”的should/would have thought。再比照如:

    Can you do it faster?(能快点吗?)

    Do you think you could have done it a little bit faster?(你觉得你能快点吗?)

    这后句话十分礼貌和轻柔。同等轻柔的还有:

    I should have thought you were making a mistake.(我觉得你好像错了吧。)

    请结合这几个例句观察和体会一下英文是怎么样变化的。最后这句如果不这样轻柔礼貌和谦逊,那你本可怎样说呢,对,是像如下:

    I think you are making a mistake.(我认为你错了。)

    那如果请你用轻柔谦逊调的语气说出下面的话,你可怎样说呢:

    We don’t think it’s far.(我们认为不远。)

    不错,可以是:

    We shouldn’t have thought it was far.(大概不会太远吧。)

    前面说了,语法内容很多,包括语音、词法和句法。但本书不是语法教材,这里只粗略对语法中主要内容梳理一下并把认为值得提到的提及一下。

    重要的是,别忘了我们在“语音的神奇”一章中提到的所谓英语对不对的标准,那标准是相对的和动态变化的。语法的表现会因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目的、不同的文化和教育背景而不同;更有某些口语可能根本“不讲语法”。而语言在变化,语法的动态性体现在昨天的说法今天也许不适用;而今天的说法能否持续长久有待将来的证明。作为学习英语者,也许我们要做的,是在懂得这些不同和变化的同时,尽量向所谓的“标准”,也就是向多数人都认同的说话方式靠拢。不过现在绝大多数的老师和教材对语法这种相对性和动态性没有介绍或介绍得太少;也没把说话人作为考虑的主体,使得学生们感觉语法就是些规定,思维模式是“按照语法,我应当怎么说”,而不是“我想怎么说,可以如何表达”。或许我们当改进改进了。

    到这里,我要结束本章了。英语话语千变万化,但语法你应当乐观地认为就那么点东西,很简单。别把自己打入其他成千上万人已经和正在步入的误区。而只要你持续多多地学习英语话语,语法肯定不在话下,因为你已经顺便学了它了。祝各位好运。

    九、翻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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