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到大学,再到毕业工作,在学英语的漫长过程中,我总结了自己遇到过的两方面问题:

第一,词汇量不够,同时对词汇的读音不熟悉,导致英语听力完全听不懂;
单词都不认识,自然听不懂;
单词认识,但是对读音不熟,在一句话接一句话的场景下,自然也听不懂;
第二,缺乏足够的听力和阅读练习
毕竟英语是一门语言,没有足够的练习自然反应不过来,也无法适应英语独特的表达方式。
针对这两方面问题,我想分享我的经验。
记单词时,注意力要更多地集中在单词的读音上。最好可以做到通过发音、音标记单词,而不是通过拼写字母来记忆。
这样说可能有点绕。
举个例子,比如最经典的单词,『abandon』,它的美式音标是[əˈbændən]。
如果按我初高中的学习方法,那就是先知道大概怎么读,『呃拌的恩』,然后就开始重复:
脑子不断循环a b a n d o n这七个字母,嘴里也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重复,手上同样唰唰唰写个不停。
不得不说,在初高中的时候,这样机械记忆是够用的,因为那会儿也没几个长单词。
自己不断重复字母,念得快了,字母本身的韵律,会产生一种说唱RAP的感觉。
那会儿年轻的我甚至一度觉得自己很帅。
但是等到大学,要考四级、六级了,接触到了更长的单词、更多变的语义,更多的词汇。
继续使用机械记忆的我,就像一个只有2G内存的姥爷安卓机,妄图同时运行农药、吃鸡、原神......
那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死机!
接下来,按照知乎套路,我应该说我学了某网络课程,或者用了某软件。
从此谈笑《老友记》,往来《纸牌屋》,一口美式英语就像美式冰咖啡一样得劲儿,听英语就像听新闻联播一样毫无压力。
但并不是,2013年的移动互联网兴起不久,才上大学的我并没有从互联网上获得太多帮助。
把我从机械式学英语的泥沼中带出来的,是我大一的英语老师。
这位个子不高的中壮年男老师,每次都千里迢迢赶到远在昌平的校区给我们上课。
他喜欢穿带有一些简明花纹的休闲西装,一个袖子经常插在外衣或者牛仔裤的兜里,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股“英伦腔”。
我一开始以为他一直把袖子插兜里,有故意耍帅的意思,这我就不能忍了。
大一的我是那么年轻,年轻人就要气盛。
所以即使我承认你教的很好,我也会因为你在我面前耍帅而否定你。
于是,我上课就有些漫不经心了。
没过多久,有一次他离得我比较近,我无意间发现他的袖子是空的,才知道他是独臂。
和同学一交流,他们都是一副“你才知道啊”的表情。
我就又开始认认真真上课了。
这事儿告诉我。
第一,我得换个眼镜了,不然难以及时看清事物的真实面貌;
第二,大学里从同学到老师,个个都是人才,大家都可以在我面前耍帅,我还是得多和大家交流,因为我大概率才是最普通的那一个。
开始认真听课的我,从帅气的英语老师那里学到了两点。
一个是记单词的快速方法,一个是他在国外经历的英语小故事。
我想从英语小故事说起。
老师说,他头一次去英国,打车,然后被司机脱口而出两个单词震撼一整年,一直到现在都念念不忘,一定得把这事儿告诉我们。
他说,我在打车前,就在想,一会儿司机会说什么呢?然后我又该怎么回答呢?
老师将这个问题抛给我们,大家在课堂上纷纷举手应答。
回答的内容,无非就是“Where do you want to go?”的各种变体,眼瞅着大家的回答越来越长,老师赶紧制止了大家的自由发挥。
他说,各位同学,你们绝对想不到,这个英国出租车司机,只说了两个单词,就把你们说的意思都涵盖了。
大家都惊讶地望着老师。
“Where to?”老师笑着说,然后又慢慢地重复了一遍,Where , to 。
他说,没错,就这两个单词。这就是我想分享给你们的故事,希望你们能从中感受到英语的魅力。
“英语的使用不应该是死板的,也绝不仅仅是冗长、乏味的,每种语言都是一种文化,希望你们能从英语的学习中获得快乐。”
老师的话对我的影响不小,让我在功利性地记单词,刷阅读之余,心里会把英语当做一种有生命的语言,而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工具。
如果基于这样的人文角度,去提高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乃至于提高整体的听说读写水平,那将会给我们的学习之路,增添很多趣味性。
老师在教我们记单词时,也是这样的态度。
他希望我们将英语真正地当成一门仍然活着的语言,一种与我们不同的文化,尝试去了解它,进而理解、运用,而不仅仅是把英语当做冷冰冰的工具。
他从英语的起源讲起,具体的细节我早已记不清,这里也不再赘述,最终给我们的建议是:
在整体的语言学习进程里,英语学习中“音”的比重,要高于汉语学习中“音”的比重。
因此他建议我们即使已经有了基础的英语能力,最好还是从音标开始,加强英语发音的练习。
具体到英语学习中,就是记单词时一定结合音标来记单词。
他说,一个单词的意思可能有很多,在不同的语境中还会有更多的语义延伸,如果纯靠死记硬背是不现实的。
记单词,不能把单词拆成一个个独立的字母,而应该通过每个单词的发音,去熟悉组成单词的各种词根。
注意,如果不是准备搞突击式学习,那建议去『熟悉』词根,而不是去专门找词根表背。否则,就和“把英语当成是一种文化”的理念背道而驰了,又回到了机械式学习的老路上。
例如,对于单词『abandon』,音标[əˈbændən],其中ban代表禁止的意思,和单词的本义放弃,可以产生很强的联想。
而更重要的是,这个ban的发音和他的字母组成,几乎是一致的。
哪怕一个没学过英语的中国人,看到ban,他也可以猜出来它应该念“半”,所以,这样的词根,非常有利于记忆。
具体到实践中,你不需要刻意的专门背词根表。
你也不需要刻意放弃你之前记单词的老办法,旧习惯。
你只需要多做一点:
在使用之前的方法记忆单词后,张开嘴,对照着音标,再对照着单词,多读一遍,尝试找到音标和单词的字母组成之间的规律。
找到了,就多念几遍庆祝一下,体会一下英语发音的感觉。
找不到,也没关系,过,下一个单词。
是的,你不用刻意逼自己非要找到什么词根,非要立刻就记住。
你找到的音标和字母组成之间的规律,很可能在正规的词根表里没有,但没关系,只要有助于你理解,那就是对的。
因为英语学习不是做一加一等于二的算术题,随着你英语词汇量、阅读量和使用频率的增加,你对英语的理解会增多,之前的“错误”会自然而然地更正,根本不用你操心。
就像“Where to”这句话,作为初学者的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是错误的,但是它又是对的。
因为英语是一门语言,它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人民,它不是哪个学者专家通过书本定义出来的。
当然,我个人还是有些懒的,以及我只是一个曾经觉得自己很厉害的普通人,所以四级只考了548,六级更是直线下降,只考了511。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大学期间认真学习,远离懒惰和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