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权”拟扩大至所有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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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8月 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法是自2000年颁布施行14年来的首次修改,拟将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

    More Chinese cities will be given legislative powers, according to a draft amendment to the 2000Legislation Law delivered to the country's top legislature for deliberation on Monday.

    据周一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立法权将扩大到更多城市。该法是自2000年颁布施行的。

    现行的《立法法》中只有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local legislative power),修正案草案中拟将地方立法权扩大到全国282个设区的市(cities with subordinate districts)。

    不过,这些地方立法权仅限于城市建设(urban construction)、市容管理(city appearance management)、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等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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