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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 mob 快闪族
快闪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识的人,通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例如拍手掌、叫口号等。
快闪族最早起源于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族因此而闻名。
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是现代人在忙碌之余和世界开的一个善意的玩笑。他们当中的多数人表示,如果活动设计合理,自己将会主动参加。当然, 也有些人因为担心造成误会,而采取保守的态度。如今,快闪活动已风靡全球,在中国很多城市,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或娱 乐。

专业快闪
所谓“快闪族”(Flash Mobs),指的是一个从事看似自发、实则配合一致的行为的族群。创造者是《哈珀氏》杂志的编辑比尔·瓦希克,他把它当作一种街头表演,以对时髦文化的从 众性构成反讽。瓦希克藏身在“纽约来的比尔”名字后,把指令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一群人,规定他们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展开什么活动。此后的快闪包括 一帮人群栖在中央公园同时学鸟叫,在旧金山进行“僵尸行走”,在伦敦维多利亚车站举办无声舞会。这些快闪基本无害,但可以吸引注意力。(来源:百度百科)
相关约定
1. 发生要自然。不能让路人感觉到有明显的“开始”的痕迹。
2. 参与人数不能太少,没有气势。
3. 出现的地方路人也要多,这样才够戏剧化,看路人的表情应该是相当经典的!
4. 发生和结束都应该相应“闪”的号召,一定要快,快,快,在路人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之前一定要彻底消失在人群中。这样才能回味无穷。
5. 事先一定要排练,动作要整齐。时间分秒要把握好。这绝对是一个很有组织性和纪律性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