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文:企业改革下商务英语合同翻译策略及其质量提升
教程:法律英语讲解  浏览:255  
  • 提示:点击文章中的单词,就可以看到词义解释

      全球一体化背景影响下,国际贸易市场愈加活跃,许多国内企业的国际商务活动日渐增多,为拉动国内外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基于保证贸易顺利推进以及规避风险损失等目的,贸易双方会签订商务英语合同,由于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有力支持,故而企业要保证翻译的准确性。

      一、商务英语合同翻译应遵循的原则

      (一)严谨性

      商务英语合同是贸易双方经济往来的主要凭证,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能够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充当法律证据,因此为了避免造成过大经济损失,企业在对商务英语合同进行翻译时,应遵循并落实严谨性原则,保证用词的准确性,以此避免语义出现歧义。例如,对于贸易双方约定使用轮船运输货物,合同规定“If the buyer fails to make payment as scheduled in accordance with clause 3 of this contract,he shall pay 10%interest to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elay.(如果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3项条款按期付款,应在逾期后的15天内支付给卖方10%的利息。)”这项英语条款中的“interest”表示“利息”,而不是“兴趣、爱好、利益”[1]。

      (二)完整性

      为了避免在后期贸易中出现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贸易双方必须保证商务英语合同翻译的完整性,尽量将英语合同内容想要表达的深层含义阐述清楚,不能仅追求词语表面含义,否则必然会给另一贸易方造成严重损失。例如,无论贸易双方约定使用何种运输方式,都需要对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如果贸易双方在商务英语合同中约定“Payment:By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to reach the.”该约定的深层含义是“对于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买方要采取见票即付的支付方式,在装船前30天将信用证开到卖方”,在翻译时必须将原文表面并未表达出来但实际隐含的内容落实。

      二、企业改革发展视角下的商务英语合同翻译方法

      (一)名词化结构的翻译

      在对商务英语合同名词化结构的主语性质进行判断时,需要优先考虑核心词的词性,若是核心词表现为复数,那么谓语应与主语保持一致也采用复数,例如“商品购买(the purchasing of goods)”是指所有采购的货物;反之则采用单数,比如“包装损坏(the damage of package)”便是指每个商品的包装损坏。


      对于并列名词结构的翻译,翻译人员要遵循主谓一致原则,分析“and”所连接的组合是否是成套的东西,若是表示“同一概念”或“特指某个人(货物)”,应采用单数形式,反之需要使用复数形式。比如,某英语商务合同中表明“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quality of other products,the seller shall provide the needle and thread as samples to the buyer(为了保证其他产品质量,卖方应将针线作为样品提供给买方)”,由于“针线”属于一套样品,在翻译时应划分到“同一概念中”,所以主谓语应采用单数形式[2]。在对名词化结构下的词语进行翻译时,应在不违反汉语表达规范的基础上先找出核心词,再对原文进行直译,这是保证翻译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例如,“Terms of payment:L/C”,核心词“payment”的名词译意是“付款、支付、报酬”,所以该句应翻译成“付款条件(支付条款):信用证”。

      (二)冗余信息的翻译

      为了尽量降低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贸易双方在拟定合同时会附加诸多条件,尤其是在签订英语商务合同时,双方会出于避免权责纠纷、法律纠纷、经济纠纷在合同中详细阐明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这就增加了合同冗余信息,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翻译人员的工作负担。由于冗余信息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所以翻译人员在处理该信息时应懂得适当删减,在不损害企业利益与降低纠纷风险的基础上,采用适当方法对英语合同中的不同冗余信息进行翻译。

      1. 增词法

      相较于汉语,英语单词能够表达多种意思,精确性比较低,采用增词法对商务英语合同进行翻译,主要目的是能够更加准确的将英语合同原文表达清楚,避免因为翻译不当给某一贸易方带去损失。比如,出于经济效益与贸易安全考虑,我国某企业在向国外出口机电产品时,在合同中对“Material breach(重大违约)”进行了明确,指明“Delay in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failure to perform obligations,breach of contract,submission of false statements and warranties by either party will cause a party to lose material rights or interests.(合同任何一方有延迟履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犯合同、提交虚假陈述和保证等行为,将会导致未违约方丧失实质权利或利益。)”其中的“a party”中的“a”属于限定词,在翻译时应被划分到功能词冗余范围内,单纯将“a party”翻译成“一方”并不具体,因此应进行适当添加,将其翻译成“合同任何一方”。

      2. 省略法

      该翻译方法是指对商务英语合同中的某些与译文语言习惯不符的累赘表述省略,需要注意的是在删减翻译时不能破坏合同原文内容要表达的意思。在应用该方法对文本内容进行取舍时,翻译人员应综合国人阅读习惯以及思维模式适当删减信息,以此增强文本内容的严谨性与精确性。比如,“For all purposes under this Contract(对于本合同项目下的所有目的)”这句条款中的“For all purposes”属于功能词冗余范围,故而在对其进行翻译时,可以直接翻译成“根据本合同”“在本合同中”等,既节省了阅读时间,又不影响原文实际含义。

      3. 转换法

      在商务英语合同中应用转换法是指从语法上对原文内容进行翻译。由于商务英语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为了增强法律效力,在书写英语文本时极为重视强调性、客观性、规范性、正式性,内容普遍由被动语态组成;与之相反,汉语文本多数由主动句式组成,为了保证翻译内容符合国人语言习惯,翻译人员在对英语合同进行翻译时,应充分发挥转换法的作用,对句式结构进行适当转换。比如,“Buyer shall be entitled to back charge Seller for transportation fee if the seller cannot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designated place within48 hours.(卖方不能在48小时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运输费。)”原文应用了被动句式,“shall be entitled to”在英语中是指“被赋予了……权利”,在将其翻译成汉语时,可以采用转换法,将被动句式转换为主动句式,翻译成“有权”[3]。

      三、通过增强翻译人员能力提升商务英语合同翻译质量

      (一)正确掌握语言特点

      商务英语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具有明显的规范性,普遍采用本国语言书写,由于不同国家的语言具有较强的独特性,若是翻译人员不理解该国语言特点,就会出现语义模糊、词句不畅等翻译问题,影响合同的可阅读性。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翻译人员要不断学习并掌握贸易国家的语言特点,全面了解该国的语言文化与风俗习惯,避免翻译内容出现较大分歧。

      (二)全面掌握专业知识

      商务英语不同于普通英语,其涉及的内容既广又复杂,商务英语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条款普遍以专业词汇书写而成,这就对翻译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若想保证胜任该工作,翻译人员除了全面掌握国际贸易相关知识与商务英语基本技能,还需要不断磨练自身翻译技巧,努力拓宽认知领域与视野范围,熟悉贸易双方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区域文化,以此保证翻译内容的准确性。

      (三)切实提升职业素养

      商务英语合同翻译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贸易往来成果,一旦翻译出现错误,便会给某一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故而翻译人员要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看待本职工作。这要求翻译人员始终对翻译事业保持高度热情,积极参加能力提升与思想道德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职业修养与道德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的意识,明白自身职责所在,在翻译时保持足够的耐心与细心,从而提高商务英语合同翻译质量,为贸易双方提供保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在翻译商务英语合同时,应严格遵循严谨性与完整性原则,对于并列名词结构的翻译要坚持主谓一致原则,保证语言表达的规范性;针对冗余信息的翻译,可以采用增词法、省略法、转换法等方法;对于被动语态的翻译,翻译人员应明确合同的客观性,确保商务英语合同翻译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参考文献

      [1]胡伟峰.试论功能对等理论视角下的商务英语合同翻译[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32(17):180-181.
      [2]曾雪梅.英语商务信函和合同中被动语态的语用意义及其翻译[J].课程教育研究,2018(2):107-108.
      [3]林意新,胡启迪,杨圣柱.商务英语合同的文体特征及翻译标准探析[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6,37(3):146-148

    0/0
      上一篇:法律论文:功能对等理论视角下的法律英语汉译 下一篇:法律论文:法律英语的词汇句法特征及其翻译标准

      本周热门

      受欢迎的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