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带给他什么?
原 文:
I've got to take him more than hearsay.
原 译:
我带给他的不止是道听途说。
辨 析:
语言学家指出,看起来同样的表层结构很可能是由不同的深层结构变化而来的,因此同一种排列可能代表不同的语法结构。这对正确理解原文,从而得出正确的译文很重要。因为hearsay是名词,原译者将本句中的take him more than hearsay分析为take him something,即“与格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的结构,这就错了。事实上,尽管bring常用于这一句型:bring somebody something(给某人带来某物),却很少用take somebody something(给某人带去某物)。It took us three weeks to build the hut.(我们花了三个星期才盖起了这小屋。)倒可以看成是这个句型。请再看take用于这种句型的一个很幽默的用法:The fat lady took him a smart box on the ear.(那胖太太使劲扇了他一耳光。)这里的took完全可以改用gave。take是一个常用词,意思很多,本句中take 的意思在《世纪版新英汉词典》中列为第17个义项:“以为”、“把……看作”、“对待”,一般认为属于“动词 + 复合宾语(即宾语 + 宾语补语)”的结构,其中的补语常由动词不定式构成,如:She took his proposal to be sincere.(她认为他的求婚是诚恳的。)或用“(介词)as + 介词宾语”,如:They took our patience as a sign of weakness.(他把我们的耐心当成了软弱的表示。)但是本句中省略了as,所以造成了误解。(要注意,现代英语中介词常常被省略。)要译出原句的确切意思,还需要适当地加上一些词:他远不像人们传说的那么简单,我不得不认真地对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