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语言对比(10)
教程:笔译技巧与经验  浏览: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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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意合与形合

      从汉语句子的概念我们得知汉语句子特点是“以意统形”。因而汉语的句法特征是意合 (parataxis),强调逻辑关联与意义关联而不在意词语之间和句际之间的形式衔接。英语句子的特点是强调形式和功能,因而英语的句法特征是形合 (hypotaxis)。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要求用形式标记表明。英语名词的性、数、格,谓语动词的时态和语态,主句与从句之间的关系代词、关系副词和连词,都行使其语法功能并起着纽带作用,将句子各成分衔接在一起。请看下例:

      ①我常见许多青年的朋友,②聪明用功,③成绩优异,④而语文程度不足以达意,⑤甚至写一封信亦难得通顺,⑥问其故则曰其兴趣不在语文方面。(梁实秋《学问与趣味》)

      ①是话题,②—⑥描述“青年的朋友”的特点,②③是他们的优点,④⑤是他们的缺点,尤其是⑤,与②③形成极强的反差,“青年的朋友”的特点引起作者的忧虑,于是自然地过渡到⑥。从语法结构来考虑,②③④⑤的逻辑主语毫无疑问是“(他们)青年的朋友”,⑥的逻辑主语是“我”。尽管“他们”和“我”都未出现,但原文的意义十分显豁,反映了作者清晰的思路,汉语读者能完全理解。

      倘若完全按原文的句法特征将其译成英文,可能是:

      ① I have come across a great many young friends, ② bright and diligent, ③ do exceedingly well in studies, ④ but they are rather weak in Chinese, ⑤ even can't write a smooth Chinese letter. ⑥ when asked why, they'11 say they are not interested in Chinese.

      这样的译文是英语病句,②是形容词词组,③是动词短语,它们不能缺乏任何语法关联而并列于此。③作为 young friends 的修饰成分,不应该以这种形式置于其后。⑤没有主语。⑥的时态与①的时态不一致,应该用过去时,它是指作者“曾经”问过青年朋友为何语文差。“when asked”似乎符合原文简洁的特点“问其故”,但“asked”在该句中是被动语态,省略的主语是 they (young friends),而此从句中的主语应该是“I”。

      请看张培基先生的译文:

      I have come across a great many bright and diligent young friends (who) have done exceedingly well in their studies, but are rather weak in Chinese. (They) cannot even write a letter in correct Chinese. (When I) asked them why, (they) said they were not interested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将②这一形容词词组来修饰“young friends”,将③与④结合起来作定语从句后置,仍然修饰“young friends”,行文就顺了,原意的表达也清楚了。将⑤单独成句以强调这些成绩优异的青年的缺点,正是作者的本意。添加“who”等下划线的词非常必要,能使译文形合意顺,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英语的从句前必须根据其语法功能用 when、where、who、that、as 等表示关联词将其与主句衔接起来,汉语不重视这种形式衔接,更注重语义的连贯,这是汉族人重整体、重综合思维方式的一种表现,也是汉语语法隐含性 (covertness) 的一种表现。

      汉语语法的隐含性还表现在词类无标记、动词本身无时态或语态标记、名词和代词的主格和宾格没有形式变化,主语和谓语只要求在语义上一致 (concord),无须在形式上对应等方面。英语的语法特征正好相反,所以,英语的语法呈外显性 (overtness),体现了英美人重个体、重分析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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